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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评:未成年人吃粪便 “和解”不是终点

发布时间: 2023-07-07 12:05:12 来源:中评网


(资料图片)

网评:未成年人吃粪便 “和解”不是终点

来源:中国青年报 作者:杨鑫宇

近日,山西介休一男孩被逼吃粪便事件引起多方关注。相关视频流出后,公众普遍对这种极端恶劣的欺凌行为倍感愤怒,呼吁严惩肇事者。7月1日,介休市委网信办通报,据查,6月17日,张兰村长泰园小区附近,3名未成年人欺凌1名未成年人,并将视频发布在网络平台上。按理说,事件发展到这一步,真相已经查清,只待后续处理。然而,官方通报中出现的“双方家长已经达成和解”这几个字,却让许多网友深感不解。

在一般人的理解中,“和解”二字意味着这件事就此翻篇。考虑到被欺凌者受到的肉体和精神伤害,倘若此事当真“到此为止”,大众舆论显然难以接受。这起事件的直接受害者,固然只有视频中的男孩一人,但这并不等于这是受害者家庭和加害者家庭之间的“私事”,可以轻易“私了”。作为一起发生在未成年人之间的恶性欺凌事件,此事关乎教育、关乎法治,也影响着更多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的安全感。因此,“和解”显然不该是事件的终点,对社会各界而言,后续仍有不少必须完成的“善后工作”。

本着朴素的正义感,多数网友最关心的问题,就是肇事者会不会为此付出代价。舆论之所以对“和解”这个说法特别敏感,一定程度上也是因为担心肇事者逃过制裁。据介休警方透露,这起事件中的三名欺凌者未满14周岁。这重特殊因素,意味着他们除非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并致人死亡或重伤,否则无法承担刑事责任,也不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。但是,警方依然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采取惩戒矫治措施,使其认识到自身错误,发自内心地忏悔改正。

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,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,警方可以予以训诫、责令定期报告活动情况、责令接受行为矫治、责令参加社会服务活动等,并要求其监护人和学校认真管教。管教无效的,可以送入专门学校接受教育。因此,在这起事件中,警方在促成“和解”之后并非无事可做,欺凌者也不能仅仅因为自己年纪小,就能轻松“拍拍屁股”跑掉。此外,从年龄上看,三名肇事者应该都还在接受义务教育,他们所在的学校也有责任对其严加教育,使其不再犯下同样的错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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