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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冠庄(831833):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决议公告[2023-016]|热讯

发布时间: 2023-05-15 19:03:55 来源:中财网

证券代码:831833 证券简称:红冠庄 主办券商:首创证券

苏州红冠庄国药股份有限公司

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


(资料图)
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。

一、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

(一)会议召开情况

1.会议召开时间:2023年5月15日

2.会议召开地点:昆山市千灯镇石浦机场路歇马桥公司会议室

3.会议召开方式:现场方式

4.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:2023年5月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.会议主持人:周翠霞

6.会议列席人员:全体监事和高管

7.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:

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等的有关规定。

(二)会议出席情况

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,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人。

二、议案审议情况

(一)审议通过《关于选举周翠霞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议案》

1.议案内容:

根据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推荐选举周翠霞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,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(三年)。上述人员具备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规定担任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,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相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,不属于《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》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。

2.议案表决结果:同意 5票;反对 0票;弃权 0票。

3.回避表决情况:

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,无需回避表决。

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。

(二)审议通过《关于聘任周翠霞为总经理的议案 》

1.议案内容:

根据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聘任周翠霞为公司总经理,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(三年)。上述人员具备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规定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,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相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,不属于《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》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。

2.议案表决结果:同意 5票;反对 0票;弃权 0票。

3.回避表决情况:

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,无需回避表决。

4.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:

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。

(三)审议通过《关于聘任尤明保为财务总监的议案》

1.议案内容:

根据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聘任尤明保为公司财务总监,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(三年)。上述人员具备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规定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,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相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,不属于《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》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。

2.议案表决结果:同意 5票;反对 0票;弃权 0票。

3.回避表决情况:

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,无需回避表决。

4.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:

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。

(四)审议通过《关于聘任张虹虹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》

1.议案内容:

根据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聘任张虹虹为公司董事会秘书,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(三年)。上述人员具备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规定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,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相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,不属于《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》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。

2.议案表决结果:同意 5票;反对 0票;弃权 0票。

3.回避表决情况:

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,无需回避表决。

4.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:

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。

(五)审议通过《关于聘任杨瑶瑶为副总经理的议案》

1.议案内容:

根据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聘任杨瑶瑶为公司副总经理,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(三年)。上述人员具备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规定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,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相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,不属于《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》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。

2.议案表决结果:同意 5票;反对 0票;弃权 0票。

3.回避表决情况:

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,无需回避表决。

4.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:

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。

三、备查文件目录

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《苏州红冠庄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》。

苏州红冠庄国药股份有限公司

董事会

2023年 5月 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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